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4.4.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4.4.1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4.4.1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本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四节 目录 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