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3.4.13

3.4.13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1年内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