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12.4.3

12.4.3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限售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解除限售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督促和检查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落实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续计划,切实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