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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3.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也未达成和解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预计最高索赔金额计提赔偿基金,并将足额资金划入专项账户,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赔偿基金不足赔付,其将予以补足。
  4. 第十二章 中介机构
  5. 第二节 保荐人
  6. 12.2.15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2022年) 12.2.15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也未达成和解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预计最高索赔金额计提赔偿基金,并将足额资金划入专项账户,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赔偿基金不足赔付,其将予以补足。
第十二章 中介机构
第二节 保荐人

12.2.15 发行人、上市公司和保荐人终止保荐协议或者另行聘请保荐人的,应当及时公告。新聘请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本所提交本规则第12.2.4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保荐人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通知发行人、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保荐代表人变更事宜。

12.2.14 目录 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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