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七十条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七十条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七十条 承销机构在承销非公开发行的新股时,将新股配售给不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对象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改正,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其参与证券承销。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