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发行程序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发行程序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该事项对本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发行证券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