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四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等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视情节轻重,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