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2001年) 第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200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