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