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十五条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上市公司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变更的,变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意见。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