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依据本规则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