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 第六章 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违反本规则,或者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