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是指上市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三十;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