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一、 一般规定 第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第四条 一、 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