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2008年) 一、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2008年) 一、 一、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