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反本规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减持股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