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注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 注释: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注释: 计算本条所称持股比例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