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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
  3.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各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具体方式和时间〕。
  6. 注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 注释: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各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具体方式和时间〕。

注释: 已成立1年或1年以上的公司,发起人已将所持股份转让的,无需填入发起人的持股数额。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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