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各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具体方式和时间〕。 注释: 已成立1年或1年以上的公司,发起人已将所持股份转让的,无需填入发起人的持股数额。 第十七条 目录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