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注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年) 注释: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注释: 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确定本条第(一)项的具体人数。计算本条第(三)项所称持股比例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