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公司年度报告;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