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2025年) 第二条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202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建立健全与人民法院关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协作机制,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涉及证券市场相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信息披露规则,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自律管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