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2022年) 第三章 现场检查程序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2022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现场检查程序 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并购重组当事人、中介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中国证监会可在检查事项范围内一并实施检查,并要求其提供情况说明、工作底稿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前款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检查,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