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