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相关主体对独立董事有关事项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资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主体应当及时回复,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检查、调查。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