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
  3.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4. 第三节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 第三节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鼓励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上市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