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六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一节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行为规范 第六十六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一节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行为规范 第六十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有关各方作出的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方应当在承诺中作出履行承诺声明、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并切实履行承诺。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