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六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一节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行为规范 第六十三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第一节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行为规范 第六十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第一节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