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 第二章 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第一节 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第一节 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 第十六条 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分离其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上市公司。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