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 第九十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号)、《关于要约收购涉及的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3〕1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4〕1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2) 第八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