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要约收购 第四十一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要约收购 第四十一条 要约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基本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收购人应当在该重大变化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