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要约收购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章 要约收购 第三十九条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