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权益披露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权益披露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依法披露信息;在其他媒体上进行披露的,披露内容应当一致,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媒体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