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八章 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第五十三条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八章 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主要包括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间接受让、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和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 第八章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