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2001年)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2001年) 第四十三条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四十三条 发行人应及时披露任何对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重大影响的任何信息。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