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二条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