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