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