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章 水库调度 第十一条 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水库调度 第十一条 三峡水利枢纽管理单位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者长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达的三峡水库防洪调度指令,具体负责三峡水库防洪调度的实施。 三峡水库的发电与航运调度应当服从防洪调度。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