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2003年) 三、 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2003年) 三、 三、 清理计划 由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和三峡总公司按照本方案要求,于2004年2月底前分别制订清理船只、岸上接收和处理处置设施计划,并逐项落实,认真组织实施。环保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交通部、三峡办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