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国家林草局设定整体绩效目标,按照预算管理程序提交财政部审核。

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于每年2月15日前,结合中期财政规划、“三北”工程六期规划项目库入库情况和本省工作实际,根据上一年度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等,确定“三北”工程补助年度重点任务,设定区域绩效目标,填写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财政部、国家林草局,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国家林草局于每年5月15日前,对各省区域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并将审核完善后的区域绩效目标随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同步报送财政部。财政部随当年资金预算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抄送国家林草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项目绩效目标随项目文本报送,入选项目的绩效目标表经国家林草局审核后,随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同步报送财政部;财政部随项目资金预算同步下达项目绩效目标,抄送国家林草局、财政部当地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