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202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普通型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产品基本特征
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交费方式、保单利益、等待期、犹豫期等。
利益演示
以表格形式演示普通型保险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表格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各年度保险费及累计保险费;
满期给付、身故给付、疾病给付、医疗补偿、退保金等保证利益。
保险期间10年或者少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保险期间大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前10年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
犹豫期及退保
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天数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犹豫期后退保需扣除的费用以及退保金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