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2022年) 第五章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经营投连产品,发生银保监会规定的应当发布临时报告的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信息。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