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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2015年) 2.

2. 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在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紧扣不同审级、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干警的差异化需求,分类分级开展各具特色的培训,确保法院干警在不同岗位、不同阶段都能接受相应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