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2013年) 14.

14. 建构职业化管理体系。落实职业化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制度,统筹人员招录补充办法。健全基层优秀人才、少数民族干部跨地区、跨层级选派挂职、交流锻炼工作机制,拓宽基层检察人员职业发展渠道。完善检察职业保障属地措施,出台有利于稳定队伍的创新举措。完善办案组织模式,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和内设机构的设置,切实解决基层专业人才缺乏、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努力把基层检察院空编率控制在2%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