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母亲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救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管理使用。
第三条
项目资助的地域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人民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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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年)
-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2009年)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的函(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8号(2009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
-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
- 教育部民政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