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要点(2004年) (二十七)
(二十七) 东北三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组织实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工作的领导,提出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和责任,狠抓贯彻和落实。要处理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国经济发展的大局。坚持高起点,走新路子,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决杜绝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