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的国防(2004年) 现役

现役

现役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在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公民是现役军人,包括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现役士兵。

现役军官是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分为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和专业技术军官。《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规定,现役军官的主要来源是: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文职干部改任;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现役军官。

人民解放军实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现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十级,将官设上将、中将、少将,校官设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设上尉、中尉、少尉。大军区级以下的职务等级,分为大军区、军、师、团、营、连、排级。专业技术军官最高军衔为中将,等级分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根据军队需要也可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第一、二期各三年,第三、四期各四年,第五期五年,第六期九年以上。士官分为专业技术士官和非专业技术士官。专业技术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为第一至第六期,非专业技术士官和女士官服现役的期限原则上为第一期。

现役士兵的最低军衔为列兵,最高军衔为六级士官。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为列兵,第二年晋升为上等兵。士官军衔分为三等六级,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三级、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