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2003年) 三、
三、 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2004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落实工作的领导,把新增就业人数、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具体工作目标,列入年度目标计划。继续巩固和强化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加强考核和督促检查。发挥再就业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查,深入研究,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各地要按照中发〔2002〕12号文件要求,努力拓宽就业和再就业领域和渠道,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抓好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在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统筹抓好农村培训就业和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同时,注重解决重点地区、行业和群体的就业难问题,抓紧解决小额贷款、主辅分离政策落实难点问题,推进再就业援助计划实施,逐步形成一套长期稳定的援助制度。
各地要根据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任务,认真测算所需要的资金和政策投入,主动协调各级财政部门把资金足额列入预算。进一步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快资金的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就业再就业计划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