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4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 2004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2003年) 发布机关 劳动保障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就业再就业工作提出的要求,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现将《2004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印发你… 一、 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二、 科学制定和实施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 三、 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 2004年分地区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 附件: